新农合患者就医须知(替代文字)
  日期:2020-12-17          访问量:2029           来源:本站

(替代文字)患者就医须知

一、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是现代化口腔专科公立医院,严格执行市医管局和北京市医保相关管理政策规定。

二、初诊患者请持身份证及新农合证到建卡中心办理就诊卡。

三、按照相关规定为门诊就医新农合患者提供报销发票和用药底方;住院病人出院时出具费用、病情证明材料,包括诊断证明书、结算正式发票、医嘱明细单。

四、新农合住院患者可按相关规定复印病历,病历中有使用材料的注册条形码,可做为您报销时的辅助证明材料。

五、持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转诊材料住院治疗的新农合患者,在住院期间应及时请主管医师在转诊材料上签字,以确认此次住院治疗情况属实,出院时持诊断证明书、结算发票、医嘱明细单到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。

六、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对发生费用、使用材料有疑问,患者可要求当地管理部门持正式介绍信来访或电话咨询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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